西安市劳动仲裁程序(西安市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者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送达申请书副本,劳动者提交相关答辩书,仲裁庭进行审理及相应的调解工作,并给出最终裁决结果。
西安市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做出裁决。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申请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一般当事人在四十五日内能拿到裁决书,该期限从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但如果情况复杂的,则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审理期限可延长至多不超过十五日,当事人拿到裁决书的期限也会相应地延长。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出现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参加仲裁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结结果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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