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计算(劳动法辞退赔偿标准举例)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无偿解雇公司员工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员工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员工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辞退员工,但辞退员工时必须结清员工工资。
劳动法中不予补偿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
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的条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规定参考《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可以因为员工不买社保辞退吗?
对于不愿意购买社保的员工也不能辞退,但必须让职工自己写证明,表明是当事人自己不愿意买社保,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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