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完毕公司辞退有补偿吗(试用期不符合要求被辞退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要辞退劳动者的,只有在违法辞退的情形下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不支付的。在我国的试用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
公司要辞退我怎么补偿在试用期内?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解雇员工的条件,将有可能导致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种种借口随意解雇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对管辖异议决定不服的,逾期提出管辖异议的,仲裁委将不予处理,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该规定并未明确赋予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劳动仲裁案件是有管辖权的规定,但没有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管辖权问题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工作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工作是需要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内容来作出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2、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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